「碳費」計算將改變 環保署擬使用者付費
記者:中國時報馮建棨 | 2021-03-02 05:30
環保署預定3月預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環保署有意朝向電費附加費方向規畫。圖為電費帳單與電表。(圖/本報資料照片)
加徵碳費制度將調整,環保署預定3月預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環保署有意朝向電費附加費方向規畫,同時,台電因屬公用事業可享減免,估計可省下百億元碳費,成為最大受惠者。
整體碳費費率仍待溫管法母法通過後訂定,預計3月預告,力拚6月送行政院審查。
3月預告 拚6月送政院
碳費計算原本規畫以每公噸排放量計算,一度傳出將採溫室氣體每公噸120元來計算,排碳量最大的台電將被課百億元碳費。惟根據最新修法規畫,碳費計算方式將改變,從發電端移向消費使用端,落實使用者付費概念。
環保署指出,過去研議碳費收取是建立在排碳量多寡來計算,不過最新版溫管法將聽取企業意見,部分企業如電子業是採取電力從事生產、而非傳統產業使用燃煤燃氣鍋爐等,等於在碳費計算基礎上就不一致,要求公平徵收,因此新版溫管法將朝向電費附加費與排碳量多管齊下來收取,後續由環保署與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共同訂定。
資料顯示,台電2019年排碳量9080萬噸當量計算,估需繳交近百億元碳費,若反映至電價成本,換算成每度電約增加0.05元。不過新版溫管法將列出「公用事業供電業」可列為減免對象,因此台電主要售電將不會課徵,僅電廠自用範圍將被收取碳費,相關費用則可望列為發電成本,大大降低開徵碳費後將轉嫁至電價的疑慮。
視減碳目標 衡量價格
至於碳費價格要如何訂定?環保署說,由於碳費須考量整體排碳量與未來減碳目標,另外也要考量已在減碳單位是否要給予優惠,因此相關細節將保留至子法與施行辦法時再討論,目前以讓母法準時上路為最優先。
環保署統計,2019年前10大排碳量最多的企業,依序是台電、台塑石化、中鋼、麥寮汽電、中龍鋼鐵、和平電力、台灣中油、台灣化學、台灣水泥、台灣塑膠,總計前10名的排碳量就達1.94億噸,占整體排碳量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