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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親對象發生關係被判強姦 男子:寧願服刑也不認罪
編輯:廖梓翔 | 2021-03-03 12:05
男子在與婚姻介紹所介紹的相親女子發生關係後,竟然被提告強姦。(圖/翻攝自搜狐新聞)
中國一位男子在2018年時在車內與相親女子發生關係,沒想到事後婚介所竟然上門指稱男子強姦,並開口索討金錢補償鄉親女子,男子不願意支付後就遭婚介所提告,男子便因此入獄3年。而男子也表示,自己沒犯罪,所以不願認罪,更不會要求減刑。
根據《搜狐新聞》報導指出,河北唐山一名男子在2018年時,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一名相親的女子,男子在與女子碰面後,兩人相談盛歡,之後更在汽車內激情演出。沒想到在此之後,婚姻介紹所竟然跑到男子家,表示男子強姦相親女子,要男子拿出金錢來賠償女子,沒想到男子拒絕支付。而婚介所在隔日又登門提出賠償,看到男子堅持不願支付費用,婚介所就報警,指控男子強姦相親女子。
後來這名男子被法院依強姦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男子也因此入獄3年,於2月28日刑滿出獄。男子表示,在監獄中本來有減刑的機會,但前提是他必須要認罪,他自認沒有犯罪,所以不願意透過認罪來減刑。而男子與男子的家人也提出申訴,目前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件。
男子的父親表示,在事發之後,婚姻介紹所一直開口要錢,其實家裡三五天內也給了他們將近人民幣1萬元的費用,後來不斷地上漲,一直揚言說「要是不給錢就告你兒子強姦」。男子的父親認為,整起事件就是婚姻介紹所的詐騙行為,所以一定要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