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彈性 萬美玲提修法夫妻可協調1人領1年
記者:陳大智 | 2021-03-13 12:01
立委萬美玲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未來可由夫妻雙方協調出1人,單獨請領1年育嬰津貼。(圖/立委萬美玲辦公室提供)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如皆具勞工身分,可分別請領半年育嬰津貼,也就是勞工雙薪家庭合計應可請領到1年育嬰津貼,但立委萬美玲卻發現,政府自2009年開辦育嬰津貼後,竟只有18.1%的勞工雙薪家庭,有領滿1年育嬰津貼;對此,萬美玲今(13)日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除維持現行夫妻可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並增訂也可由夫妻雙方協調出1人,單獨請領1年育嬰津貼。
萬美玲指出,根據勞保局統計,2009年至2020年底,父母雙方皆為勞工,且為照顧同一子女,都有請領育嬰津貼的案例,僅有13萬6476例,而由父或母單一方請領的案例卻高達61萬6958例。她說,現行育嬰津貼強制規定,夫妻只能分開各請領半年津貼,並無法有效落實政府要讓雙薪家庭合計可請領1年育嬰津貼的美意。
萬美玲說,當初政府開辦育嬰津貼,規定夫妻雙方必須分開請領半年的津貼,其政策目標是要讓男性肩負起照顧小孩的責任,但根據勞保局資料顯示,2009年至2020年底,男性請領育嬰津貼的比例平均僅有17%。她認為,政府原本希望男性能肩負起照顧小孩的目標不僅沒達到,更因強制規定夫妻必須分開請領,反而使勞工雙薪家庭原可領1年津貼的美意打對折。
萬美玲強調,我國正面臨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政策不該過於理想及僵化,再加上我國家庭型態多以雙薪家庭為主,如果育嬰津貼可以更有彈性,相信能對雙薪家庭生育照顧子女上,可以有更大的幫助。
萬美玲表示,今日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除維持現行夫妻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也增訂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調出1人,單獨請領1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予雙薪家庭夫妻多一種選擇,藉此舒緩育嬰壓力,讓政府照顧雙薪家庭的美意不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