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連環爆?弄丟證物名表後天花板內又查獲「槍毒」 新北刑大澄清
記者:中國時報葉書宏 | 2021-03-14 15:33
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圖/翻攝照片)
新北市警方偵辦館長槍擊案,事後爆出證物價值300萬元的AP名表遺失,經警局內部行政調查,刑警大隊偵五隊隊長許宏銘、偵六隊隊長胡仁豪遭拔官,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
據了解,新北市警局偵辦名表遺失案對31員進行測謊,胡姓隊長經3次測謊,結果並未通過,事後又經搜索胡員辦公室、住處均查無證據,由於測謊不能作為唯一證據,警局考量確有疑慮,故先以行政處分,調職非主管職警務正,靜候調查。
刑大日前在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意外從天花板角落發現一包塵封已久的舊公文封,裡面裝有改造手槍1支、子彈及些許毒品證物。
使用待勤室的陳姓小隊長表示,10年前駐地搬遷至現址時,在鐵櫃發現該包證物,因找不到承辦人且擔心證物遺失,故暫時放在天花板角落,並坦承當時未主動報告上級,警察局乃立即報告地檢署檢察官分案調查,並追究有無涉及刑責及追查證物來源。
據悉,找出槍枝毒品證物之備勤室,為提供外勤員警在勤餘時可簡單休憩,現由陳姓小隊長及另名員警所使用,陳員在調查時主動表示,刑警大隊於2011年2月間從板橋區府中路搬遷至現在中和區民安街駐地後,某日在鐵櫃內發現一包舊公文封,打開後發現為改造槍彈及少許毒品,因公文封上未書寫承辦人姓名,因此先暫時將整個包裝放在天花板角落。
事後卻忘記此事也未通報上級處理。調查人員檢視公文封面,刑警大隊機關地址印為「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疑似是在搬遷駐地前就包裝好,但證物外包裝並未記載明確編號,目前正全面清查以釐清這批證物來源,並追究當時承辦人員及相關主管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