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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大待勤室天花板「違紀」藏槍毒? 大隊長:10年前舊物與館長案無關

新北市刑大在天花板找出一個舊公文封袋,裡頭赫然有槍也有毒。(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刑大日前偵辦館長槍擊案時,爆出價值3百萬元的證物手表「遺失」,引來軒然大波。未料,刑大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又在天花板內查獲改造手槍、毒品等,外界盛傳也與「館長案」有關。對此,刑大大隊長黃壬聰強調,僅是10年前遺留、尚未處理的贓證物,與館長案無關。

據悉,刑大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待勤室時,意外從天花板角落發現一包塵封已久的牛皮紙舊公文袋,打開赫然發現裡面裝有改造手槍1支,以及子彈與少量毒品。由於發現地點在遺失手表後,已遭拔官處分的1名胡姓隊長辦公室,一時外界都將其與「館長案」做出聯想。

對此,新北市刑大大隊長黃壬聰表示,經調查,找出槍枝毒品證物之待勤室,為提供外勤員警在勤餘時可簡單休憩,現由陳姓小隊長及另名員警所使用。刑大意外從天花板角落發現的舊公文封,裡面確實裝有改造手槍、子彈及些許毒品證物,經詢使用待勤室的陳姓小隊長,他表示是10年前刑大由板橋搬遷至中和現址時,在鐵櫃發現該包證物,因找不到承辦人且擔心證物遺失,故暫時放在天花板角落。

陳姓小隊長也坦承,因公文封上未書寫原始承辦人姓名,因此先暫時將整個牛皮紙包放在天花板角落,事後卻忘記了,才未通報上級處理。刑大調查人員檢視後,發現上面機關地址確實印著「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的舊址,但並未記載明確編號,目前正全面清查以釐清這批證物來源,並已報請地檢署分案,追究當時承辦人員及相關主管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