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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肥富人3/高人指點跳過財委會?推減稅不碰《所得稅法》改從文化部下手
記者:薛孟杰 | 2021-04-13 06:00
文化部長李永得在立院答詢時,對財政部願意改變藝術品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表達感謝。(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委吳思瑤強力主導修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打破多年來藝術品拍賣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的規定,一旦修法三讀,藝術商或收藏家未來將可適用「分離課稅」,稅賦大幅降低,據了解,長期以來,包括財力雄厚的大收藏家、拍賣公司及部分藝文媒體推動藝術品拍賣所得收入降稅,都踢到鐵板,但這次「幾乎就要大功告成」,傳出幕後有高手操盤。
「這次修法,背後定有高人指點!」一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有感而發地說,教育委員會有一大半新科立委,對於「拍賣藝術品課稅」議題相當陌生,根本還來不及仔細研究法條,就被吳思瑤牽著走。
一名從事藝術品交易的業者透露,此次修法是「利益團體」聯袂委請一位親綠重量級財經媒體人出馬遊說,也是該媒體人獻策,綠委才從文化部下手,降低修法阻力。「那個媒體人長期主張『不應開徵富人稅』,還倡導『富人降稅』對台灣經濟的諸多好處。」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的藝術品拍賣所得,需計入綜合所得稅,實質稅率在○.三%到二.四%之間;文獎條例修正案則是扣除拍賣成本後,以成交價的六%計算純益所得,再按二○%稅率分離課稅,實質稅率為一.二%,比起綜合所得稅的二.四%,足足低了五成。
然而,弔詭的是,文獎條例修正案僅適用透過拍賣取得藝術品的收藏家,拿出作品展售的藝術家仍被視為「執行業務所得」,依然會被課徵綜合所得稅,待遇可說是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