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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漢殺人妻2/事先拔除行車紀錄器 變態男殺人稱躁鬱誆遭警刑求
記者:石秀華 | 2021-04-13 06:00
無業男子黃東明在擄殺通訊行甜美曾姓女店員後主動向警方投案,但故意誤導警方辦案,甚至謊稱遭警方刑求。(圖/宋岱融攝)
屏東1名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55歲)因愛慕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甜美人妻(曾女、29歲)遭拒絕,竟在4月8日深夜設局假車禍將曾女撞倒後抱上車,然後棄置空屋導致延誤就醫死亡,令人髮指殺人行為震驚全國。狡猾的黃男在案發前就先拔除借來的汽車行車紀錄器,在警方偵訊時,供詞反覆答非所問,誤導警方辦案,還試圖以「自首投案」減輕罪刑,並謊稱有躁鬱症,遭警方刑求,一連串的推罪卸責動作,讓警方拳頭都硬了,怒批「可惡至極」!
警方在案發當晚11時先在民學路尋獲黃男所開的肇事白色自小客車,聯絡車主得知借給黃男使用,警方趕赴黃家撲空,翌日上午6時40分許,黃男竟主動向警方投案,但遲遲不肯說出曾女下落,還辯稱:「我把她載走是想救她」。
由於黃嫌不願說出曾女下落,警方最後根據曾女最後發話位置和黃嫌棄車地點,展開地毯式搜索,當時黃嫌離譜地在派出所呼呼大睡,警方最後在離黃嫌住處50公尺遠的空屋後方小屋尋獲曾女遺體。
據了解,黃嫌在警方偵訊時相當狡猾,供詞反覆,還告訴借他車的友人,如果有警察上門就說「車子被偷」,甚至將行車紀錄器拔除,自己和曾女的手機也關機,試圖以「自首投案」減輕罪刑,對於警方問訊答非所問,謊稱有躁鬱症,誤導警方辦案。
而黃男沒請律師卻質疑警方拘捕程序違法,還稱遭警方刑求,聲請法院「提審」遭駁回,因涉犯下殺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