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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驗DNA臉綠掉!3個孩子2個爸 妻痛揭「悲慘13年」:吃麵包過活
編輯:林姸君 | 2021-04-15 14:55
(示意圖/PAKUTASO)
高雄一名擔任保全的林姓男子,因覺得小孩長越大卻越來越跟他不像,因此去驗DNA,未料3個小孩中,真有2個不是他的種,讓他氣得求償100萬元。對此黃姓妻子哭訴,這13年幾乎吃吐司、麵包果腹,苦不堪言,林男根本沒付出。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黃女須賠償20萬元給林男。
判決書指出,林男主張,兩造於2008年2月19日結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黃女與第三人合意性交,之後分別於2013年7月17日、2015年8月19日生下與別人通姦的孩子,2次侵犯行為均破壞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也導致他倍感痛苦,因此求償100萬元。
對此黃女哭訴,兩造在婚姻期間,林男工作態度消極,嗜好飲酒,致家中經濟窘迫,歷年來均列冊低收入戶,依靠社會補助來度日,甚至生育小孩費用需以高雄市政府領取育兒津貼支付給醫療院所;她透露,為避免孩子挨餓,自己時常吃吐司、麵包果腹,苦不堪言。
黃女表示,林男愛喝酒就算了,情緒管理也不佳,動不動就把小孩當成出氣筒,從沒照顧過孩子,離婚後也沒有付扶養費用,都是自己一人獨自扶養3子女;黃女說,自己確實有侵權行為,但林男要求的撫慰金太高,實在無力負擔。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的確違反婚姻之忠誠義務, 與婚姻外之第三人發生通姦行為,致破壞兩造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考量,黃女離婚後獨自扶養3子女,生活應甚為困窘,因此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