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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參與非法集會遊行! 黎智英遭判12個月徒刑
編輯:王德蓉 | 2021-04-16 16:44
黎智英。(圖/達志/美聯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日前被裁定在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16日判決結果出爐,西九龍裁判法院判黎智英12個月徒刑。
據港媒報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16日針對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人涉及前年8月18日的非法集結案進行宣判,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黎智英被判入獄12個月。
報導也指出,在開審前,區諾軒和梁耀忠就已認罪,分別被判監禁10個月及8個月,緩刑12個月;另外6名被告判決結果為,李卓人被判監禁12個月;梁國雄被判監禁18個月;何秀蘭被判監禁8個月;吳靄儀被判監禁12個月,緩刑24個月;何俊仁被判監禁12個月,緩刑24個月;李柱銘被判監禁11個月,緩刑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