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高官吃癟3/車手暗巷接錢轉走詐騙款 警方效率高!辦案3天就逮到人
記者:石秀華 | 2021-04-21 06:00
詐騙集團歹徒在收到翁柏宗「託管」的現金後,立刻搭上計程車離去,且為避免警方追查,還將現金放在新興區八德一路和開封路口的防火巷內。(圖/翻攝畫面)
NCC副主委翁柏宗在前年5月閃辭退休返回高雄,安養天年1個半月後,接到詐騙電話,被「假檢警」不斷轉接電話唬得一愣一愣的他,竟乖乖按照歹徒指示面交358萬元,歹徒拿到錢後,直接在錢放在暗巷,游另一組人馬將錢取走再轉交給主嫌,雖警方3天內即逮獲嫌犯,辦案效率高,但翁柏宗的錢至今未追回。
本刊調查,當時翁柏宗將358萬裝在購物袋中,連袋子和錢交給假扮行政執行官的游姓嫌犯,游嫌抱著現金袋搭計程車離去;為避免警方追查,游嫌先將購物袋放在新興區八德一路和開封路口的防火巷內,緊接著另1名陳姓共犯駕車搭載徐姓嫌犯取走購物袋,再前往五福二路享溫馨KTV附近將錢交給主嫌陳建勳。
翁柏宗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察覺遭詐,當天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後發現,以陳嫌為首的詐騙集團,在詐騙翁柏宗的5天前也以同樣手法詐騙一名50多歲的蔡姓婦人,歹徒假冒健保人員和假警察,佯稱蔡婦身分遭盜用,涉及洗錢和販毒,須清查財產,要求蔡婦交付名下所有銀行帳戶提款卡和密碼,且須將定存解約轉入指示的帳戶。
蔡婦當時對歹徒說法深信不疑,便將提款卡和密碼交給歹徒,歹徒陸續提領共222萬多元。
警方根據被害人交款的時間和地點,發現歹徒搭計程車離開,於是「以車追人」,順利在翁柏宗報案後第3天逮獲該詐騙集團4名犯案車手,但翁柏宗和蔡姓婦人損失的金額至今未追回。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該詐騙集團不僅讓被害人財產蒙受重大損失,更破壞社會治安、戕害人際互信基礎,今年3月底,高雄地院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及偽造文書罪判處判處1年6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主嫌陳男則因涉及多起詐欺案,另案偵辦中。蔡姓婦人已對詐欺犯提出民事損害求償,翁柏宗則表示,在司法判決告一段落後,會依法律程序提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