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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作半套2】走在知本跌倒身亡賠410萬 武陵兩手一攤0元

武陵森林遊樂區可賞櫻花、瀑布等美景,每年35萬名遊客造訪,但收取門票竟無「團體傷害保險」。 (圖/報系資料庫)

林務局管轄的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其官網明明公告購票入園還送團體傷害保險,結果去年有兩名遊客各在台東知本及台中武陵森林遊樂區跌倒傷重不治,前者卻可獲保險理賠410萬元,後者卻是0元,讓家屬感嘆賠償金額差很大。

沒有獲得團體傷害保險理賠的是台北市民86歲陳媽媽,她和家人去年9月上旬前往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走桃山步道欣賞桃山瀑布,卻在前往公廁下階梯途中跌下樓梯,後腦杓撞擊重傷過世。而她是花80元購票入園。

陳媽媽過世後,武陵欲以「自行跌倒無法賠償」為由結案,兒子陳先生起初未多想,但數周後,因陳媽媽參加的社區大學土風舞班,有為學員買團體保險,陳家便獲得南山人壽理賠的100萬元。

這時,陳先生才想到入園時,母親向武陵購買的80元門票,其中包含保險費,便請保險業友人幫忙查詢。

經友人告知,陳先生得知武陵於2017年10月有公告,為遊客投保團體傷害險及公共責任意外險,意外身故保險金分別為300萬元及600萬元。依《地方自治法》規定,所有公開場合均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待認定業者有無管理疏失後才會理賠;團體傷害保險則是無過失責任,即可獲得理賠。

陳先生趕緊去電武陵,「問了才知道,武陵去年7月19日以後,沒再續約買團體傷害險,只有買公共意外責任險。」令他不解的是,明明武陵網站公告有雙重投保,門票含保險費,「難道是武陵漏了續約?」

陳先生進一步查詢得知,台東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去年也有遊客跌倒身亡,該遊客獲得410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更早之前,花蓮一名婦人到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旅遊,因倒退走導致摔傷,也有126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只有陳媽媽沒有理賠團體傷害險。(5-2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