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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違反搜索又伸狼爪 二審上訴遭駁回

高雄新興分局趙姓巡佐涉嫌非法搜索毒犯住處,還數度邀約毒犯女友開房,違法亂紀,遭高雄地院判8年10月徒刑,二審27日駁回其上訴,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市警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趙姓巡佐遭控在前年5月非法搜索洪姓毒販住處,且還看上洪男的女友小芳(化名),竟利用庇護之名,多次邀約她泡溫泉或發生性關係,一審高雄地院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重判趙男8年10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27日駁回趙男上訴。

判決指出,從警26年的趙男2019年5月在未聲請搜索票也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竟假借職務上權力,率隊到苓雅區違法搜索洪男的住處,查獲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事後還要求嫌犯簽屬自願搜索同意書,並製作不實扣押筆錄。

趙男當時進屋查緝,見洪男的女友小芳姿色頗佳,事後竟以追查共犯為由私約她出門,且趙男對小芳說「有我協助妳才不用驗尿」,隨後還將她載到暗巷內撫摸猥褻,詢問是否願意約會,甚至在數日後,趙男利用權限登入警政署系統,協助小芳查詢涉案資訊,事後趙男又約對方去賓館猥褻,但遭女方拒絕。

雖然遭到拒絕,但趙男依然窮追不捨,甚至會泄漏警方查毒的行動給小芳,想藉此作為雙方約會的交換條件,但小芳不斷拒絕後,趙男實在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前往小芳租屋處怒嗆「因為你一直放管(台語爽約之意)」揚言教訓小芳。

小琪無奈向調查局檢舉,趙男的惡行才被揭露,高雄地院審理時,趙男只承認部分犯行,法官痛批趙男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從警26年對社會治安仍有一定貢獻,得易科罰金部分判6月徒刑,其餘2罪不得罰金須執行8年10月,另宣告褫奪公權5年。

合議庭痛批,趙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判趙男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緩刑,非法搜索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刑8年10月,二審27日宣判駁回趙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