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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個資容易到手引報復 陳秀寶建議《跟騷法》補漏洞

立委陳秀寶建議《跟騷法》立法需再強化保護被害人。(圖/陳秀寶辦公室提供)

行政院會22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但該版本在黨內引發議論;立法委員陳秀寳今(28)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恐有意圖不軌的加害者透過判決書取得被害人個資,進而報復犯案,建議內政部和警政署在《跟騷法》立法時修補大漏洞。

陳秀寳強調,「既然已有心想保護受跟騷對象,內政部應該將實務的狀況納入,確實保護國人。」

陳秀寶指出,現行民刑事訴訟法中規定裁判書類應載明受裁判人的個資,可能成為防範跟蹤騷擾行為的漏洞之一。她舉例,三重縱火6死案其實就是透過判決書得到個資進而犯案,但《跟騷法》草案仍未有妥善規範。

陳秀寳建議內政部和警政署可以建立「保護機制」,若被害人認為有身份保密必要,得請求法院或檢察官就相關案件,施以身份保密措施。她也表示,以前曾被跟蹤、糾纏、騷擾的被害人,在法案公布施行後,可向法院申請禁止行為人調閱戶籍資料的保護令,上述建議要求警政署妥善研議。

另一位參與記者會的立委林楚茵表示,《跟騷法》立法已是全民共識,現行實務上存有加害人惡意利用法院文書揭露當事人住址的漏洞,透過訴訟取得被害人個資;甚至在網路上也有留言教學「如果你要找到他,你就告他」等恐怖言論,顯見這樣的問題需要立即修補。

林楚茵也說,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公文書關於住居所地址及相關個資的記載,如非必須,應適時隱匿,避免當事人在訴訟外還需面臨騷擾報復的威脅。

與會律師謝欣怡則表示,有許多加害人利用小額訴訟獲取被害人個資,進而騷擾被害人及其家屬,面對這樣的惡意,現行法規至多僅以《社維法》保護,但處以罰金刑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她說,根據自身的訴訟經驗,有當事人因此被迫遠走他鄉甚至逃離到國外,希望這樣的悲劇在修法過後,不會再次重演。

對此,警政署官員回應,《跟騷法》立法是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將會研議修正現行提出的《跟騷法》草案第10條、11條,讓整部法規保護面向更周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