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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富特違規211天!桃市府裁定「逐日計罰」 罰金出爐
記者:中國時報蔡依珍 | 2021-05-08 17:10
桃市府開罰華航金額出爐,逐日計價達126.6萬元。(圖/蔡依珍攝)
華航諾富特事件延燒,中央地方四方會議究責後決議對華航分3大方向開鍘,其中桃園市政府針對華航擅自將華航1館部分樓層當機組員檢疫處所,還與一般民眾同層混住,決議採「逐日計罰」,共計211天、每日6000元,累計將開罰126萬6000元。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民航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去年 3月18日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中的決議,公布「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並在同年9月30日公告「未申請為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
衛生局指出,華航擅自將諾富特飯店一館當國籍航空公司機組人員的檢疫旅宿,直到今年4月29日飯店辦理清空作業才結束,因此從去年9月30日至今年4月28日止,未經市府核准自公告之日起算共計長達211天,違反交通部公告規定,考量華航所造成的社會風險及社區防疫負擔,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按日開罰6000元罰鍰,總計126萬6000元。
衛生局指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國外入境人員須落實居家檢疫規定,市府秉持嚴謹專業防疫及服務市民的態度,陸續成立多間防疫旅館,且考量所轄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機組人員使用需求,在確認符合指揮中心防疫旅宿指引情況下,於諾富特飯店二館成立機組人員的檢疫旅館。
諾富特飯店群聚感染事件反映未經檢核及定期督導的防疫旅館,可能存在防疫破口,市府將全力防堵,未來也將持續配合中央共同執行相關防疫政策,同心防疫守護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