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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灌醉阿嬤猥褻9歲女童 詭辯「長輩的愛護」遭法官打臉

台北市1名中年男子灌醉老婦人,猥褻其9歲孫女,他否認犯行,遭法官 打臉判處4年6月。(圖/翻攝Pixabay)

北市1名黃姓男子(55歲)2019年間邀請素不相識的老婦人續攤回家飲酒,見老婦不勝酒力又帶著5歲孫子及9歲孫女,假好心陪同返家。黃男竟起色心撫摸女童下體、親吻等,女童趁媽媽回家時求救,全案因此曝光,士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黃男4年6月。

直到父母凌晨返家,女童哭訴,家人才驚覺事態嚴重並報案,士林地院傳喚女童作證「因為阿嬤喝醉,沒注意到我,那個男生趁大家不注意時,摸我尿尿的地方」,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據了解,老婦人前年10月間帶著孫女、孫子訪友,黃男主動邀約老婦進入屋內,並提供酒類給她飲用。晚間8時許,黃男陪同老婦人及孫子們一起回家,途中黃男竟將手伸入9歲女童內褲內,觸摸下體;凌晨12時許,黃男趁與女童獨處之際,在廚房內,抱起女童褪去衣物,撫摸、親吻下體以及胸部,直到女童家人返家,女童告訴父母,而黃男見事跡敗露立即消失無蹤。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基於長輩的愛護」,與女童手牽手走下來,沒有親吻或撫摸等情況。法官到案發現場、住家內觀察監視器擺放的位置,並詢問女童,女童說「他親我、摸我尿尿的地方,我害怕到叫不出來,直到媽媽回來,我才告訴媽媽說,那個叔叔好奇怪」。

合議庭認為,黃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曾入獄服刑2次,執行完畢出獄,竟為逞一己性慾,未慮及女童身心健康強制猥褻,惡性非輕,且犯後否認犯行,全案依照《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