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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一樓當店面休息未開 無罩飲食警察隨衛生局人員入門開單

沒營業也要罰?自家飲食被開未戴罩舉發單 民眾質疑執法過當。(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灣疫情升溫,全國升級至3級警戒,外出都必須要戴口罩,否則恐會被開罰,不過高雄市一名男子投訴媒體,指自己在營業場所的家中吃東西沒戴口罩,竟因此遭警察與衛生人員敲門開單,質疑執法過當;衛生局澄清,舉發單上將寫上沈男的陳述,事後再依違規程度開罰。

根據沈男向媒體投訴表示,自己家中一樓是鑰匙行,昨日下午3時並無開門營業,他在一樓吃東西、看電視,一名警察與衛生所人員稽查經過,敲門請他開門,他原本以為對方是要來宣傳戴口罩,想不到衛生所人員卻直接開舉發單,稱他在「營業場所未戴口罩」,讓他當場傻眼。

沈男透露,當下他詢問衛生所人員「店家沒營業也要開單嗎?」結果對方僅回答「不行」,強調只要在營業場所就必須戴口罩,若要吃東西只能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或非營業場所,沈男事後撥打舉發單上的投訴電話,但沒人接聽,求助無門決定投訴媒體。

衛生局表示,高市府規定在營業場所內必須要全程戴口罩,而目前無法得知當時現場狀況,有請衛生單位人員將對方陳述的內容寫在舉發單上,後續裁量後再依違規程度開罰。

旗山分局則強調,有關本案執法,未戴口罩違反規定部分,是由衛生所人員認定並製單舉發,員警在場僅執行相關人員的安全維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