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贖罪券1/憂綠能目標跳票!經部出歪招 迫違章工廠裝太陽能板
記者:甯其遠、陳大智 | 2021-06-07 06:00
由於地面種電遭到環團、當地居民反彈,經濟部長王美花提高太陽光電中「屋頂型」的比重,以期達成綠電目標。(圖/馬景平攝)
「綠能政策」是總統蔡英文的重要政見,根據經濟部規劃,2025年全台電力要有20%來自再生能源,太陽光電更是其中主力,屆時需提供2千萬瓩,然而目前僅有580萬瓩,進度嚴重落後。
本刊調查,為了力保小英政見,經濟部竟把腦筋動到違章工廠身上,放寬規定大開後門,只要違章工廠在屋頂上加裝一定數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就能淨身合法,等同賣起「贖罪券」!
經濟部5月7日預告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增加「應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要件,一旦實施,「特定工廠」只要加裝一定數量的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就能申請合法化;立法院原本要求經濟部在5月17日,就現今太陽光電執行進行專題報告,然因新冠疫情加劇喊卡。
所謂「特定工廠」其實就是「違章工廠」,只是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透過「就地輔導」,讓工廠得以辦理「特定工廠登記」。
本刊調查,目前全台共約4萬家特定工廠,初估有6000家適用《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這些廠家極可能為了「就地合法」而乖乖配合政策。
外界也質疑,經濟部此舉等同替特定工廠大開後門,認為蔡政府為了不讓綠電政策跳票,才變相協助特定工廠合法化,卻無視加裝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可能會危及建築結構而導致意外事故。
政府為管理農地上38,000家違章工廠,在2001年制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讓未登記的違章工廠納管為「臨時登記工廠」。2019年《工輔法》修法,增列「特定工廠」登記,讓2016年5月20日之前已存在,且非高汙染產業的工廠,提出工廠改善計畫,通過消防、水利、環保、水保和建築等項目審查,即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有機會在20年內轉為合法。經濟部2021年5月7日預告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中,又增列「應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審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