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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砍母37刀頭顱扔下12樓 毒男無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記者:項程鎮 | 2021-07-14 11:30
梁男在中壢住處殘殺母親、砍下頭顱,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逆轉無罪,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10月和母親發生衝突,竟持菜刀、開山刀狂砍母親37刀、刀刀見骨,甚至狠心剁她頭顱、斷手掌分屍,還把頭顱從12樓陽台丟下,一審認為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減刑後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認為他吸毒沒有辨識能力,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引起社會震撼,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審結,將梁男判處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梁男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某社區,2018年10月17日晚間6點多,因故和母親發生衝突,竟衝進廚房拿菜刀追砍老母親,鎖定媽媽的頭部、雙臂揮砍,卓姓婦人頭部中10刀、左右手臂更中27刀,其他胸部、腹部也有多處刀傷,最終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沒想到梁男還不罷手,又拿出菜刀和開山刀狂砍媽媽的頭和手,導致頭顱及左手腕都遭砍斷,隨即將頭顱從12樓陽台拋丟到1樓社區中庭,導致母親面目全非,保全和鄰居聞聲報警,梁男還拒絕開門,和警方對峙,直到晚間7點破門而入,才發現卓姓婦人已慘死親生兒子手下。
梁男坦承案發前2天有吸食2級毒品安非他命,辯稱案發時已酒醉,甚麼事都不記得了,辯護人也幫腔稱他因吸毒、飲酒導致精神耗弱,但梁姐證稱弟弟並無精神疾病,羈押探視時弟弟也坦言當天沒有喝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證稱前一晚一起吃薑母鴨時,梁男表現一切正常,檢方在案發隔日訊問時,梁男也能清楚交代自己的用毒史。
梁男的尿液和毛髮送驗也只驗出安非他命,並未有酒精、安眠藥等其他常見藥物反應,打臉梁男酒醉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