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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專私自挪用客戶款項3.47億 台新銀遭罰3000萬罰鍰

台新銀行理專涉嫌挪用客戶款項。(圖∕台新金控提供)

金管會今日(22日)公告對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之行政處分,台新銀行中和、西門、北大分行理專涉嫌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等,因此罰台新銀3000萬,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

金管會公告表示,中和分行周姓專員挪用客戶款項,受影響客戶數約9戶,涉及金額3.47億元;西門分行楊員有誘導客戶製作不實薪資證明辦理貸款、違反內規逕將客戶保單質借申請書件郵寄保險公司、與客戶有不明資金往來等違規行為;北大分行吳員未向客戶說明相關權益,於辦理客戶保單減額繳清後,短期內再推介客戶申購新保單,使客戶於3年內申購大量保單。

基於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未落實辦理認識客戶(KYC)程序及臨櫃交易確認機制、未落實執行評估客戶保險需求及適合度之作業程序、未落實執行該行理專計績辦法所定非財務性指標之考核機制,相關計績分數之評定流於形式,以及未有效督導員工遵循員工行為準則相關規範,因此金管會決定裁罰台新銀行3000萬元罰鍰。

此外,個人金融事業總處林副執行長遭停止執行業務3個月,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