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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5度嘿咻14歲國中少女 劈腿13歲嫩妹哄拍裸照拐上床
記者:陳孟萱 | 2021-08-18 10:50
台中1名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4歲國中少女,兩人嘿咻5次,接著又劈腿13歲嫩妹,哄她自拍裸照後也把她「吃了」。(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陳姓男子2019年在臉書上,認識1名14歲的少女小羽(化名),2人發生5次性行為,陳男竟劈腿偷吃年僅13歲的少女美美(化名),透過臉書傳訊「我要全身裸體」要求美美拍下裸照,2名少女家長先後發現,對陳男提告。經台中地院審理,依《對未滿14女子性交》等3罪,判陳男有期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前年透過臉書,結識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小羽,進而發生5次性關係,陳男又經朋友介紹,劈腿年僅13歲的美美,他引誘美美拍猥褻裸照「我要全身裸體」、「要拍到臉喔」、「我不會外流相信我」等語,美美因此自拍2張裸照,傳給陳男,2人也因此有了肉體關係。事後,兩名少女的家長驚覺有異,將陳男告上法院。
庭審時,陳男坦承與小羽發生關係,也承認誘使美美拍下裸照,但他否認和美美發生性行為,辯稱只有帶美美到市區亂晃,他也根本不知道美美的年紀,僅知道她13或14歲等。不過,法官發現,美美於發生關係後2週,到醫院驗傷,處女膜有陳舊性傷痕,因此不採信陳男的說詞。
台中地院指出,陳男明知或可預見小羽和美美年紀尚幼,竟為滿足自己的私慾,率然和其發生性行為,更利用網路上難以查證身分的特性,引誘美美拍攝裸照,又與2女發生關係,對於小羽和美美的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等,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