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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超過5mm」違法 議員痛批太扯:是要裝針孔?

陳建銘曝交通部最新公文。(圖/報系資料照、朱凱弘攝影)

擔心行車糾紛,許多騎士都會在安全帽上安裝行車記錄器。不過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陳建銘貼出交通部最新公文,內容提到,若要安裝行車記錄器,不能超過安全帽5mm;他火大痛斥,沒有最扯只有更扯,引起熱烈討論。

陳建銘表示,台灣交通亂糟糟,每天都有交通事故、行車糾紛的新聞,為了自保、為了佐證,大多數的交通工具都有裝行車紀錄器,包括很多機車騎士也有,幾乎外送員都有裝,未料安全帽上裝行車記錄器若超過5mm就是違法的,「這紙公文太離譜了!」

交通部公文。(圖/翻攝自臉書/經驗/無可取代 陳建銘)

他痛批,沒有最扯只有更扯,繼上次汽車裝設合法變更車頂架上的車頂帳驗車,需拆卸才能驗車,經過半年努力,法規修正後終於可以直接驗車,沒想到又一不合時宜的法令出現了。

陳建銘指出,開車是鐵包人,騎車是人包鐵,萬一發生交通事故誰的損傷最嚴重?安全帽上裝行車記錄器違法,因為裝設不能超過安全帽5mm,「誰能告訴我哪裡買得到5mm的行車記錄器?是要裝針孔攝影機嗎?」

陳建銘提出質疑,如若行車記錄器裝在安全帽是違法的,那用安全帽的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就不能夠成立對吧,「我常公出會勘、開會都騎車趴趴走,我安全帽上也有裝行車記錄器,這絕對要跟交通部、警政署據以力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