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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妹摩鐵嚐禁果!甜蜜認愛「他是唯一男朋友」 對象竟是同學爸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育有就讀小六的女兒,同學小蓉(化名)常到家中玩耍,未料他不顧雙方相差20歲,竟罔顧倫常與女童交往,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小學老師察覺不對勁,全案才曝光。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考量林男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並與小蓉家屬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蓉是林男女兒的同學,2人去年1月開始交往,未料林男明知對方為未成年人,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基於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之個別犯意,多次帶著女童到摩鐵開房,隨後在未違反女方意願下發生性關係;誇張的是,其中一次女兒還跟著一起到摩鐵,後被林男藉故支開。

2人交往一陣子後,林男為了方便聯繫,特地買了新手機送到學校警衛室;小蓉導師察覺有異,耐心詢問後得知上情,全案因而曝光。林男到案後,起先僅承認2人有交往,但沒有發生關係,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小蓉則證稱「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並透露每次聊天後,林男都會要求她刪除訊息。

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育有與小蓉同齡之女兒,明知對方年齡尚仍稚澀,對於男女兩性關係猶處於懵懂之狀態,竟為滿足自身情慾與其發生性關係,對於女童身體及心理均造成負面影響,所為自可非議,考量林男已坦承犯行,並與小蓉與及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最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仍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