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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不爭房、車⋯只吵寵物狗要歸誰 法官最終這樣判
編輯:吳哲宜 | 2021-09-05 23:30
寵物狗、貓已逐漸佔據現代家庭重要位置。(示意圖/Unplash)
現代社會生育率越來越低,許多夫妻都選擇不生小孩,改養可愛的寵物犬,不過當夫妻關係終止時,寵物犬歸屬就成為需要協商的問題。中國大陸江蘇就有一對夫妻,協商離婚後輕易的在房屋、汽車等財產分配問題達成共識,但就是對「寵物狗的分配問題」僵持不下。
寵物狗、貓逐漸取代家庭中小孩的位置,根據《遼寧日報》報導,江蘇海安市一對夫妻關係生變後決定離婚,丈夫王男與妻子趙女向法院訴請離婚後,針對夫妻共有的房屋和汽車等財產分配迅速達成共識,唯獨2人都搶著要過去一同飼養的拉布拉多犬。
王男指出,平常寵物狗日常吃喝拉撒等生活起居大多由他照料,和牠早已培養出深厚的感情。但是趙女也表示,雖然自己比較少照料寵物狗的生活起居,但常常陪牠出門散步,這已經成為她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
對此,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這隻寵物狗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飼養的寵物,根據中國大陸《民法典》規定,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請求分割,但畢竟其是有生命的個體,經過多重考量,最終還是將牠判給較常照顧的王男,並准許趙女可以適時探望。
最終法院主持調解,王男與趙女雙方也達成共識,雙方共有的房、車歸王男所有;王男則需賠償女方30萬元人民幣,寵物犬也歸男方所有,但女方可以適時探視。承辦法官表示,法院在調解或判決階段,通常會綜合考量寵物的購買、照料,夫妻生活的環境、條件等因素,進而確定更適合撫養寵物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