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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記者:陳孟萱 | 2021-09-08 11:09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高院更一審今宣判無期徒刑,讓他逃過一死,不過他竟狂言想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來撈錢。(圖/報系資料照)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
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
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