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媳婦虐死公公案未定讞 又闖派出所打警察遭起訴
記者:張心 | 2021-09-10 15:32
虐死公公的戚姓女子,突闖進派出所大鬧還打傷警員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北市1名驚世媳婦戚姓女子(40歲),不滿高齡97歲的杭姓公公拒絕午休,把對方拖到廁所沖冷水、噴殺蟲劑虐打致死,一審無罪後,去年被高院改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5年,案件尚未定讞。今年7月,戚女突然衝進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所長辦公室,大聲咆哮「我要找所長」,還毆打執勤的謝姓員警,當場被壓制上銬,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今年7月19日下午2時許,戚女趁值班員警在處理民眾的案件時,竟突然衝進來大喊「要找所長」,甚至在1樓大吵大鬧,謝姓員警見狀上前勸離,但戚女情緒失控朝對方揮拳亂揍,導致謝員左肩痠痛,當場被其他員警逮捕壓制。
戚女事後坦承攻擊員警,但辯稱不是故意的,「只有給員警小小拳,就是不會痛的程度」,但檢察官檢視派出所駐地的監視器,清楚拍下戚女動手打警察,全案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2018年12月20日,戚女疑不滿丈夫被公公當成搖錢樹,對公公充滿怨懟,連續2天,因為公公不願午睡、上廁所,就情緒失控,把公公拖到浴室沖冷水、噴殺蟲劑,甚至用長刷、腳踏等方式,把公公肋骨打斷多根,凌虐致死,最後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案發後,戚女的丈夫雖多次淚灑法庭,幫太太求情,士林地院一審認為,被告因罹思覺失調症,案發時無辨識能力,判無罪、監護5年。但高院根據台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戚女犯案時並無欠缺辨識能力,沒有明顯思考障礙,可預見施虐公公會造成死亡結果,認為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去年底高院認定戚女有殺人故意,且凌虐公公有踐踏人性尊嚴,使公公無法善終,蔑視人倫,犯後不知悔改,一再虛構事實,改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