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的眼淚3/循環利率18趴年代穩固花旗一姐地位 損及卡友權益屢吃罰單
記者:李蕙璇 | 2021-10-04 06:00
花旗集團4月宣布要出售台灣花旗銀的消金業務,5月即因違反洗錢防治等相關規定,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黃鵬杰攝)
美國花旗總部不玩了,要賣掉台灣等消金業務,引來業界憂慮,「台灣金融監理對外資『不友善』?」唯恐帶起「外銀出走風」?有金融高層趁勢抱怨,金融監管常用放大鏡看待,出了問題就裁罰、禁止業務,花旗近年也陸續被罰很多錢。
就在花旗集團拋出震撼彈一個月後,也就是今年5月,金管會依銀行法重罰1,000萬元重罰花旗銀行,理由是花旗銀在對帳單地址、聯絡人、電話出現相同狀況太多,未完善建立客戶風險評估機制,長期違規、累積大量案件的情況之下,創下洗錢防制法上路4年來最高罰款。
不僅如此,花旗銀擅長的信用卡業務,也一再被金管會查出有違規案件。今年2月,花旗因被發現「維護卡友權益」嚴重出槌,硬生生地吞下600萬罰單。
原來花旗銀2010年12月起,將18萬多名卡友的「消費分期」與「帳單分期」利率相同,即是民眾向其他銀行申辦貸款等業務時,「易被適用較高利率,支付較高的利息」,此一缺失長達9年,直到被客戶發現才知弄錯,雖經調查未有客戶被多收利息,卻嚴重損及卡友權益,而遭主管機關重罰。
此外,有行員疑似挪用客戶款項,及信用卡帳務系統邏輯判斷錯誤致向客戶溢收滯納金與利息等,違反銀行法分別處罰600萬元及250萬元,並解除該行員職務。不僅如此,同年11月遭卡友發現系統漏洞,提供客戶透過ATM預繳卡費以提高信用卡可消費額度的方式,一個月內狂刷600筆高達6,300萬元且未入帳的異常(積欠卡費不用還),因未有效的防範詐欺控管機制及辨識監控等,被罰款250萬元。
細數花旗銀在涉及卡友權益的違規案件,根據金管會官網公布2012年以來這九年間的裁罰案資料,共有以上3件之外,在銀行業務項目部分,除了今年5月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而遭開罰1,000萬元,2019年10月執行批次作業部分交易檔案未完整過帳至主機系統,導致客戶新臺幣帳戶餘額未即時正確表達,委外作業未建立有效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情事,被罰款500萬元。
還有2014年7月,則是專案檢查花旗銀行將部分作業委託境外的花旗集團馬來西亞交易服務公司(CTSM)辦理,逾越金管會核准範圍或實際跨境委託對象不符,譬如將企金客戶放款業務中屬個人戶授信案委外,以及大額外幣匯款交易由CTSM執行電話確認,且傳真交易抽核電話確認、印鑑或傳真不清及疑似重覆傳真案件係由CTSM聯絡客戶等8項違反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依銀行法處罰400萬元。
若說金管監理成了外銀的沉重壓力,就實在小看花旗銀行,花旗銀行不但在發卡及財富管理高居第一,去年還大賺97.59億元,就算美國母集團要賣掉消金業務,但獲利高的企業金融業務仍留在台灣,更何況,金管會7月還釋出善意,放寬外銀分行兼營債券、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等三大規定。嘸免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