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述健保住泰豐三位獨董了! 專家鑑定報告出爐:無解任理由
記者:李蕙璇 | 2021-10-14 16:31
泰豐輪胎8月底股東常會中,公司派3位獨立董事遭到大股東南港輪胎提案解任進行投票。(圖/讀者提供)
泰豐輪胎(2102)今天發布重訊,針對日前在股東會遭到投票解任三位獨董一案,經公司委請「外部專業人士進行鑑識會計」專案,說明三位獨立董事並無解任理由。這也意味公司派與市場派攜手握和同時,希望藉此可彌補在經營權大戰受到波及的三位獨董名譽。
泰豐公司強調,8月31日股東常會通過的是「解任獨立董事之三件股東提案暨董事會提委請外部專業人士進行鑑識會計專案,以明獨立董事並無提案股東指稱之解任事由案」,並非是解任三位獨董之案,因此三位獨董仍具有獨董身分。
該案原委係泰豐輪胎三位獨董遭到大股東、南港輪胎質疑監督公司資金貸與美國子公司美金800萬元案等有不適任之嫌,而提案在股東會中表決予以解任;公司派當時力保三位獨董聲譽,認為要投票解任同時,也需請第三方專家鑑定是否確有不適任之況,給予公平待遇。
泰豐今天重訊表示,綜合委任鑑識會計專家「偉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麗秀會計師出具報告,以及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四位律師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三位獨董並無違背獨立董事應盡職責及法令,也未發現有不適任之情事。
依「偉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麗秀會計師出具專家意見書之綜合結論,及「萬國法律事務所」法律意見書結論,美國商務部對台灣課徵高額反傾銷稅,於出口美國市場營收約占總營收25%的泰豐公司影響甚鉅。
在此之前,泰豐公司對美國孫公司FTNA之銷售狀況良好及收款情形正常,在有反傾銷稅問題之後,包括泰豐公司及FTNA公司之營收均受影響,造成FTNA有短期資金需求,考量集團整體利息費用,泰豐公司允其延後支付帳款。
泰豐公司對孫公司FTNA逾期收回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帳款,並視為資金貸與之董事會提案及決議,係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於2021年3月26日經泰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前,公司已經過資金貸與審查評估程序,該風險係屬可監控範圍。
三位獨立董事針對資金貸與美國子公司美金800萬元案業經評估,均已於會前明瞭此項資金貸與案之原委,且對於泰豐公司係屬可監控之風險事項,因此,三位獨董周倖如、李天祥及左偉莉針對此資金貸與案,於董事會中未表達保留或否定意見,並無違獨立董事應盡職責,無提案股東指稱之解任事由,也未發現有不適任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