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燒出危老建築公安問題 內政部急修法
記者:中國時報周毓翔、張薷、曹明正 | 2021-10-15 07:34
高雄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嚴重死傷,燒出都市危老建築一連串公共安全問題。(圖/中國時報袁庭堯攝)
高雄城中城大樓重大火災,檢討聲不斷,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一將立刻邀內政部等相關權責機關專案報告,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大型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的公共安全。朝野立委則紛紛主張修改消防、住宅法規;國民黨則指責高雄市優先切割責任,令人痛心。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顯示,全台住宅891萬宅,屋齡逾30年以上的房屋稅籍住宅有450萬宅,占比50.43%,是官方統計以來,近13年首度逾5成。已有專家提醒,隨著人口老化,老人住老屋的都市「雙老」恐加速惡化。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1995年才實施,許多老舊公寓、大廈及類似高雄城中城閒置大樓,根本沒有社區管理委員會,在住戶各掃門前雪的情況下,消防安全更是堪慮,所以制訂老舊房舍的安全自治條例來補強老舊大樓居住安全,已刻不容緩。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表示,建築的公安問題,危老建築確實是沉痾棘手,特別是法令前的舊大樓因無法強制成立管理委員會,導致需要100%住戶同意才能進行的危老改建或50%同意的都更,出現難度。
他強調,將研議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縣市政府權限強制大樓成立管理委員會,否則有再多的《危老條例》也會受限。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則指出,全台太多危老建築或違建,一發生火災及公安意外,根本來不及因應而造成重大傷亡,內政部及地方政府應盡早對全國建物安全盤查及檢討,尤其高屋齡大樓若有違建隔間出租問題,地方政府應重點清查並限期要求改善。
國民黨發言人凌濤則表示,這次慘劇,高雄市政府竟優先撇清責任,工務局先導向是城中城違規當住宅使用,因此「不必」向建管單位進行公安申報,城中城「並不在建管單位列管名冊內」,但商用建築長期當住宅的嚴重違規,正是市政府長期管理不善,才導致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