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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合被拒!渣男「絲襪綑綁」衣塞嘴 運動完搬走電視洩憤
編輯:林姸君 | 2019-11-18 11:15
分手被拒絕,竟惱羞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南一名周姓男子與女友小萍(化名)分手不甘心,竟強拉對方到租屋處性侵得逞,甚至還侵入住宅竊走價值8000元的電視。刑事部分,法官判周男應執行4年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應賠償80萬元給小萍,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與小萍於2017年12月12日分手,後來周男不斷挽回對方,但都沒有成功,心生怨懟;凌晨到小萍工作的地方堵她下班,接著強行載她回家,又以尿急為藉口,哀求上樓。
周男進入房間後要求復合,但仍被拒絕,竟惱羞把人壓制在床,接著暴力扯掉絲襪綑綁手、衣服脫掉塞進小萍口中,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接著隔年1月24日,又強行侵入住宅內,竊取小萍家的電視。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萍被性侵後,因痛苦記憶糾纏,終日陷入恐懼與害怕當中,不敢回租屋處住,加上長時間的恐懼導致三餐根本無法進食,胃痛不敢就醫,腸胃受到損害,心理創傷更是連醫師都束手無策。刑事部分,判周男應執行4年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應賠償80萬元給小萍,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