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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2度偷情被夫抓包 竟誣賴上司灌酒性侵

桃園市某已婚人妻與公司邱姓上司暗通款曲,最後卻誣賴他灌酒性侵。(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某已婚人妻與公司邱姓長官暗通款曲,在公園與摩鐵2度發生性行為,人妻的丈夫知曉後怒告2人妨害家庭,但人妻卻私下找媒體爆料,虛構「邱男灌酒並性侵女部屬」等情節,但事後丈夫選擇原諒並撤告,邱男遭指控後提告人妻涉嫌誣告,人妻向邱男求情後,邱男同意撤告,桃園地檢署15日偵結依誣告罪嫌予以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

檢警調查,邱男與人妻在同間公司上班,雙方互為上司與部屬關係,邱男明知人妻有婚姻,仍與人妻產生曖昧情愫,2度與人妻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人妻丈夫得知此事後,怒告2人妨害家庭。

人妻為了脫罪,竟在2016年8月找上媒體投訴,指控邱男「2年前在虎頭山公園灌酒性侵女部屬」、「搬出長官地位作為要脅」、「經常以餐會等藉口將女部屬約出性侵」、「還偷拍影片做為威脅,脅迫女部屬就範並不得報警」等不實內容,後來人妻丈夫撤告,邱男則反控人妻誣告。

檢方認為,針對邱男及人妻妨害家庭罪部分,由於人妻丈夫已與2人和解並撤告,因此予以邱男及人妻不起訴處分,但人妻涉嫌誣告,檢方認定她罪證明確,但人妻後來向邱男求情取得原諒,檢方也考量人妻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深具悔意,又無前科紀錄,故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