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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司機毒駕衝人行道撞死人判4年半 家屬:無法接受
記者:陳孟萱 | 2021-10-26 16:46
北市內湖區去年9月間發生公車司機毒駕撞死人的意外,許姓司機遭判刑4年6月,死者家屬不滿,表示對判決無法接受。(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內湖去年發生公車衝上人行道,釀成1死1傷悲劇,肇事的三重客運司機許英毫(47歲),事後坦承肇事前3日曾吸食安非他命,被依《毒駕致死罪》遭起訴。士林地院今判處許男有期徒刑4年6月。對此,死者家屬得知後表示判決無法接受。
起訴書指出,去年9月21日晚間8時許,許男駕駛三重客運行經內湖路1段3時,疑因毒癮發作,注意力減弱導致在駕駛座上昏睡,導致公車嚴重偏離道路,衝上人行道,不但撞倒停放路旁一整排機車,當時站在人行道上許姓騎士被撞倒,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名傷者則是1名派出所警員。
據了解,許男曾因吸毒遭法院判刑6個月及拘役20日,去年1月15日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他仍不思悔改,去年9月18日於基隆住家吸食安非他命,9月21日晚間,許男駕駛公車終釀成大禍。
公訴檢察官指出,驗尿報告顯示許男體內安非他命濃度高達每毫升1160納克(1160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每毫升6010納克(6010ng/ml),數值非常高,很可能不是3天前吸食,而是在距離肇事更近的時點吸食。士林地院今宣判,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許英毫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死者家屬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無法接受,更舉出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表示毒駕應以最嚴格的標準加以處罰,本案卻只輕判許英毫4年6月,對於一條人命來說,十分遺憾,期盼檢方能再上訴,還1個公道。
◎提醒您:吸毒有害健康、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