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好悲屈2/自認慘遭政治暴力 有無偽造公文律師看法不同
記者:李卉婷 | 2021-11-03 06:00
嘉義大林鎮公所清潔隊施行早晚班制,因為現行員額不足,鎮長簡志偉向縣府提出增加5員的需求,卻遭到縣府駁回。(圖/宋岱融攝)
政治素人簡志偉(43歲)2018年當選第18屆嘉義縣大林鎮長,由於少了政黨奧援,連續2年預算遭到代表會杯葛,導致鎮政難以推動,又因他一篇臉書貼文讓自己官司纏身,可能會入監服刑,經過一番政治洗禮,讓他不禁深深感嘆已親身體會到什麼是「職場霸凌、政治暴力。」
但有關簡志偉遭到法院判刑1年3個月一事,律師們則持不同看法,顯見該案的判決仍有變數。
律師徐祐偉指出,文件的原始單位是嘉義縣環保局,大林鎮長在關防上另外把嘉義縣長的官方公文拼湊在一起,已成立犯罪;這份文書因為中間有摺痕所以明顯是2份不同的文書所拼貼,而鎮長在臉書上的寫法,也沒主動提及這是2分不同文件所拼貼,是有意識誤導大眾,自然是有偽造文書的犯意。
但律師蔡政峯則認為,若依簡志偉臉書照片和文字敘述,客觀上有「使民眾誤信為縣長簽發的真正公文書」,乍看確實有成罪空間,但鎮長的行為目的在於批評縣府,並沒有偽造的故意,顯然並沒有任何侵害公共法益國家法益的結果,應該不成立偽造準公文書的罪行。
事件起因是,簡志偉在當選後的隔年行文嘉義縣政府,要求新增5名大林鎮公所清潔隊員,從原本26名調整至31名,以應付清潔隊早晚班制的人力需求,但縣府以2009年7月、前縣長陳明文在任時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額設置基準」駁回,引發簡志偉不滿。
簡志偉透過個人臉書,PO出嘉義縣政府的回文,重製疊上印有陳明文官印的公文,並諷刺寫道「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為什麼公所行文給縣府,縣府竟然用『縣長陳明文』做回覆,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隨即遭到環保局提告後起訴。
該案一審被判刑1年3個月,簡志偉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在10月出爐,法官駁回,仍維持原判,簡志偉不服,將再提上訴。記者追問他「對三審是否有信心?」簡志偉臉色一沉,低頭不語並搖了搖頭,表情盡是無語問蒼天。
「職場霸凌、政治暴力!」簡志偉說,鄉鎮首長的職責就是為民謀福,如果對鎮民的需求視而不見,那就是瀆職,難道司法也認為民選首長為民謀福有罪,豈不是「多做多錯的概念」。
簡志偉指出,倘若三審定讞,確定要入監服刑他都無怨無悔,因為「社會自有公斷,心中依然坦蕩」,而大林鎮公所要面對的問題仍是清潔隊人力不足,這不會因為他入監服刑而改變,「難道要等到下一任,他們(地方派系)可以接受的鎮長人選出爐,縣府才願意釋放員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