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司法史首例! 林金貴殺人案無罪改判無期徒刑又撤銷
記者:項程鎮 | 2021-11-03 17:15
林金貴被控殺人坐牢後,遭翻案成功、改判無罪,不料再審更一審又判無期徒刑,今又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圖/報系資料照)
14年前被控在高雄鳳山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確定而入獄的林金貴,2015年再審逆轉獲判無罪,但去年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又認定他殺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要求高雄高分院再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林金貴始終喊冤堅稱未涉殺人,且本案有9項證據的證據力及鑑定內容須詳加調查,本於無罪推定原則及公平法院立場,撤銷發回、由再更審法院調查釐清。
44歲的林金貴,被控2007年5月間,在高雄鳳山持槍射殺搶劫王姓計程車司機,當年10月被逮後收押,2010年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入獄服刑。
冤獄平反協會兩度替林金貴聲請再審被駁回,直到2015年林男胞姊提供1張短髮大頭證件照,是他案發前2個月拍攝的,強調弟弟與監視器拍到的凶手長髮樣貌不符,聲請再審,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准,讓他結束9年多牢獄生涯。高雄高分院再審庭因此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不料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去年高雄高分院再更一審則認為,槍擊案後兩天,林金貴曾在南投埔里某小吃店亮槍給一名毒蟲看,且應召女指證案發前2、3個月,曾與蓄長髮且綁馬尾的林男交易。再更一審認為,林男案發前擁槍、蓄長髮,且行凶後有可能1小時左右就逃到台南,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罰金10萬元,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