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大裝茫1/系主任違反學術倫理遭科技部停權 校方「已讀不回」
記者:吳婉瑜 | 2021-11-16 06:00
國立屏東大學爭議不斷,資訊工程學系主任李明錡又被爆違反學術倫理,校方卻未依科技部要求作出處置。(圖/黃威彬攝)
國立屏東大學爭議不斷,本刊接獲爆料指出,屏東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資工系)主任李明錡,因升等著作和論文二度違反學術倫理,先後遭到教育部與科技部停權,然而校方不但未依校規召開「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懲處,甚至繼續讓李明錡擔任系主任,這讓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看不下去,呼籲教育部查處屏大的包庇行徑,勿讓「學術蠹蟲」長期橫行於高教體系。
一名屏大退休教授告訴本刊說,李明錡自民國105年開始撰寫研討會論文「搖一搖智慧型手機緊急救援APP之設計與實現」,並向科技部申請計畫經費,科技部事後查證認定,李明錡隱藏已經重複發表過的論文,再以自我抄襲的方式執行科技部同名計畫,科技部據此判定李明錡違反學術倫理,處分停權二年不得再以此計畫提出申請。
根據屏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案件審議辦法」規定,涉及造假、抄襲、重複發表或自我抄襲等情事,學校將依規定組成「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調查,且調查小組應於組成後二個月內完成調查,視案件情節輕重可處一定期限內不受理教師資格審查申請、不予晉薪、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行政或學術單位主管等懲處。
該名退休教授批評說,這是李明錡第二度違反學術倫理,另一次是在民國99年,當時李在屏大前身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擔任副教授,於升等教授審核期間,被教育部發現其升等著作嚴重違反學術倫理,處分五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審定申請。
今年8月3日,教育部曾函文要求屏大將李明錡遭停權案後續處置情形函復,然而自9月開學至今兩個多月,校方並未對此採取進一步處置,「學校從上到下行政怠惰、消極不作為,成為包庇違反學術倫理的慣犯!」
對此,屏東大學總務長陳永森表示,校方約八、九月間已召開教評會,已完成三級三審,若有申請與違反學術倫理有關的補助會追回,並要求李師提出書面檢討與道歉;不過學術倫理委員會認定情節「沒那麼嚴重」,因此不影響其擔任系主任之行政職務。
針對99年、110年二度違反學術倫理,李明錡沈默許久,坦言「這是我的不對」,坦言升等論文涉及抄襲,不過他澄清,檢舉人羅列的五篇並非每篇都涉及抄襲,目前也已從學校官網下架,他也為自己抱屈說,國際期刊的原創是由他所作;針對今年七月遭科技部判定學術倫理,他則說是論文引用不當,當初不記得曾經發表過,著作都是自己完成,沒有抄襲。
屏東大學在二年前被爆出校徽抄襲,校方事後與原創作者達成和解,並向涉案許姓教師作出停聘與求償;近日,屢發生抄襲事件的設計師江孟芝又被爆資格不符,卻獲聘屏東大學大武山學院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等級比照副教授,雖然校方出面澄清,仍止不住外界質疑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