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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巡佐之子性侵女同學長達2年 監院查警方是否吃案及權勢介入

南投縣某高中生仗著警察爸爸身分,性侵同班女同學長達2年,事件曝光後,該校校長出面鞠躬道歉。(圖/本報資料照)

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1名巡佐,其就讀高中的兒子去年9月遭提告性侵同班女同學,還涉嫌利用「警察爸爸」的身分,威脅受害者,導致被害女同學不敢對外求救。監委調查後認為,在審酌相關事證,難認學校針對該案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一事,有因為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

監察院是由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等3人調查「網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遭質疑校方與警方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引發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嚴重侵害兒少隱私權等情」案,調查發現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有權勢介入及吃案。

調查指出,2018年間,南投縣警局草屯分局巡佐其唸高中的兒子(甲男),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學(乙女),直到2020年4月16日乙女才向學校教官報告甲男行為,學校當天就依規定通報並進行調查;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報案後,6月16日將甲男移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經裁定移送檢方偵辦,8月26日學校性平會通過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表示,2020年9月9日署名「安魂彌撒」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後,有民眾質疑事情被壓下或警察袒護甲男。

監察院3名監委調查警察兒子涉性侵女同學一案,經調查後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涉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圖/翻攝GoogleMap)

監委表示,經審酌相關事證,難認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因甲男父親的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

監委表示,各界不能因有網友曾在Dcard貼文陳述這事件而後刪文,在未經查證是否為虛假或錯誤訊息下,就臆測是警方正在施壓或預備吃案,所以依法制止網友發布相關訊息;貼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足夠證據,否則不應散布不實訊息。

調查報告指出,2020年9月9日起,網路社群平台上陸續出現甲男姓名、照片、就讀學校等個資,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未在第一時間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提醒任意散布隱私資訊者的法律責任,反而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沒有吃案;網友因此不滿、公審,形成網路霸凌亂象,並造成政府與網友間對立。

監委表示,網友以藏頭詩、哏圖、迷因圖等揶揄、霸凌甲男,形同遊走於法律邊緣,究竟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衛福部應統一解釋。

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移除違法內容及進行裁罰,雖然於法有據,但在執行過程中未能即時善加運用iWIN機制(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及與網路社群平台業者良性溝通,導致加深網路公審亂象,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南投縣政府應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