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北捷癡漢連犯13案GG了 鳥蹭女學生、噴精熟女重判11月須入獄
記者:陳孟萱 | 2021-11-27 10:47
台北1名72歲老翁連續12年來在捷運上性騷女乘客,13次遭逮但他仍色性不改,遭判11個月,須入獄。(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簡姓老翁(72歲)連續12年在台北捷運上性騷女乘客,被逮13次。去年2月間,簡翁從龍山寺站上車,他竟趁隙掏出小弟弟磨蹭女乘客手臂,並在衣袖上留下一灘精液;同年7月,簡翁又在捷運上發現女學生熟睡,掏出小弟弟隨著車廂晃動磨蹭其肩窩,女學生醒來發現遭猥褻當場崩潰。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合併判簡翁有期徒刑11月,須入獄。
據了解,簡翁2008年第1次犯案被逮,至今至少犯下13起性騷案。台北市議員曾提案,也通過「禁止捷運性騷擾慣犯搭乘大眾捷運」,要求能夠將性騷擾慣犯列進「黑名單」拒載。但北捷坦言,依現行法規在執行面上有困難;捷運警察也直言,倘若北捷拒載,恐會引發人權爭議。
判決書指出,簡翁12年來屢屢在捷運上性擾女乘客遭逮,已是累犯,但簡翁仍色性不改。2010年2月15日下午,他搭乘板南線自龍山寺前往板橋途中,鎖定同車廂內座位上的1名熟女,簡翁竟悄悄移到其左側,並掏出小弟弟快速碰觸熟女手臂,最後在對方外套上留下精液;事後熟女察覺有異,憤而報警。
同年7月24日中午,簡翁搭乘捷運從府中站往南港途中,發現1名女學生在座位上睡著,竟悄悄掏出下體緊貼在女學生左側鎖骨與肩膀間位置,並隨著捷運行駛晃動碰撞女學生,時間長達4分鐘,女學生醒來後直擊簡翁露出小弟弟,當場驚嚇到崩潰。
法官認定,簡翁去年2月間涉嫌對女乘客性騷擾、7月間又在捷運上對女學生犯下《乘機猥褻罪》,考量其12年來一再犯案,不知悔改,危害非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11月須入獄,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