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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為了送孕妻就醫 醉男4度酒駕竟小罰9萬

古男第4次酒駕被逮,這回他有充分理由,要送孕妻就醫,台北地院法官輕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曾犯有3次酒駕紀錄的古姓男子,他在第4次酒後騎車被捕,遭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時,古男聲稱因懷孕的妻子生病,要急著送妻就醫才會酒後騎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根據醫院就診證明採信古男說詞,今天依公共危險罪輕判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古男飲酒後貿然騎乘機車上路,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觀念,已經是第4次酒駕遭警察查獲,而且,警方測得他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62毫克,酒駕的行為應受非難。

由於古犯後坦承犯行,他辯稱,第4次酒駕的原因,是要送懷孕的妻子就醫,他並提出台北市國泰綜合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作為證據,法官據此認為古男酒駕的犯罪動機有可憫之處,今審酌古的學歷、案發時為服務業、經濟狀況等,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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