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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看守團隊重大決議 引爭議

華視總經理莊豐嘉昨表示,「213地號土地」長期出租作為停車場使用,為擴大土地利用績效,華視、公視董事會通過採「融資自建」方式建構媒體旗艦園區。(圖/中國時報林淑娟攝)

華視連年虧損累積逾18億,但坐擁市價上百億的土地資產,文化部上周五斥資近500萬上網招標「華視資產活化之可行建議」,公視、華視16日召開董事會,由華視總經理莊豐嘉報告最新資產活化方向,會中通過華視資產活化案,建議213號地目以融資自建方式建構媒體旗艦園區,相關決議將呈報文化部酌參。文化部表示,華視董事會會議紀錄尚未送文化部,待收到後再討論。

公視基金會表示,該筆自建地目長期出租作為停車場使用,為擴大土地利用績效,華視、公視先召開董監事聯席會議,就華視經營團隊所提報三方案進行討論,華視、公視董事會通過採「融資自建」方式建構媒體旗艦園區,作為資產活化規劃方案。

華視總經理莊豐嘉昨表示,「213地號土地」長期僅出租作為停車場使用,每年收入約900萬,各項稅捐卻高達700多萬,每年現金收入只有100多萬,在面對大巨蛋的蛋黃區,顯然不符合成本效益,更有礙都市觀瞻,經營團隊為善盡管理之責,故提出「媒體園區建置計畫」。

對於外界有「看守董事會或看守團隊不應作重大決議」的質疑,莊豐嘉也強調,若以「看守」自我限縮於一朝一夕而毫無作為,任公司資產閒置,這無異怠惰失職。

他指出,活化土地計畫執行時程長遠,需6至7年,絕非任何單一任期經營團隊可以完成,若一再擱置將成為華視無法改善之沉痾,因此經營團隊提出相關方案提供華視董事會參考判斷,通過後須報由公廣基金會及主管單位文化部審核。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年初許多立委提出要求,原本上半年要做華視資產活化可行性評估建議,華視也送相關計畫,但因公視新一屆董事無法順利選出,加上目前華視董事長由公視董事長陳郁秀兼任,認為不宜在延任期間主動提重大議案。不過李永得認為還是要做,或許從社會面去看會有新觀點,因此請影視司向民間徵求提案,這些提案不一定會成真,但能從中獲得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