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遭李靚蕾核彈級爆料人涉崩塌 他揭訴訟關鍵包括「荒淫無度」
記者:中國時報尤嬿妮 | 2021-12-18 17:06
李靚蕾公開和王力宏離婚理由。(圖/翻攝自李靚蕾Jinglei微博)
王力宏日前在社群發文公布和李靚蕾8年婚姻畫下句點,表示:「雖然已提出申請,但是我們永遠會是一家人。懇求外界給予隱私與空間,不要打擾家人。」文中並未明確說明是否已完成離婚手續,隻字未提3個兒女的撫養權後續,且輿論風向將2人離婚主因指向「婆媳不合」,經過2天沈澱,李靚蕾17日深夜在微博及IG以5000多字長文控訴王力宏婚外情、約砲、召妓等行為震驚各界,外界猜測如此大動作揭露王力宏私密行為,除了一吐累積多年怨懟,是否有利於李靚蕾爭取3個孩子的撫養權?對此,律師歌手蘇明淵今(18日)接受本報電訪,直言若離婚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而進入訴訟,法院判決將以「子女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其中包括是否有一方家長「荒淫無度」。
蘇明淵執業多年,精通家事案件,經常接受委任處理離婚或監護權等訴訟官司,對於王力宏及李靚蕾近日一連串事件接受訪問,蘇明淵認為男方目前僅發文已提出(離婚)申請,無法猜測目前進度以及男方外遇真正原因,他以客觀立場分析表示:「男方因外遇離婚並不代表不適任孩子的監護人,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法院最重要取捨。」
蘇明淵解釋「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考量3個重點,第一是教養條件,包括收入經濟、養育環境等,其二是兩方資源系統,包括家裡是否有成員協助照顧孩子,最後一項則是兩方行為有無特殊情況,「比如吸毒、賭博成性、家暴或荒淫無度等」,在王力宏與李靚蕾的案件中,法律可能會考量孩子們的感受,將雙方道德行為是否越矩列入考量。
蘇明淵強調,任一方握有對方外遇或通姦等證據只是有利於離婚訴訟,法院對於監護權判決會考量很多細節。此外,婚前協議內容不一定能當成財產分配標的,財產會逐年增值,即便寫好的協議內容,只要財產數額有增值,離婚時若雙方沒辦法達成共識,任一方還是可以在離婚訴訟時,提出執行「夫妻財產剩餘分配」,王力宏與李靚蕾8年婚姻期間財產增值是必然的,若任一方不同意婚前協議內容,仍可透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