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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苗栗竹南遭竊報警 接通知竟已被開到台中犯案
記者:中國時報李京昇 | 2021-12-20 14:31
警方在竹南鎮某家超商前,發現失竊的車輛。(圖/翻攝照片)
苗栗30歲的陳姓男子9日晚上跑到竹南火車站附近停車場,偷走一輛自小客車,隨後開往台中大甲某家超商,又再次犯案偷酒,苗栗警方17日獲報後追查,最後發現陳男又跑回竹南鎮,並在一家超商找到失竊車輛,同時當場逮捕陳姓嫌犯。
竹南警察分局竹南派出所接獲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通報,有輛失竊的汽車被當作犯案工具,隨即展開追查,並聯絡失竊的車主,車主大吃一驚表示,自己近日不曾去超商,警察告訴他車子不見了,他才得知愛車遭竊還被拿去犯案。
警方循線追查,很快的在竹南鎮一家超商前面,發現遭竊車輛,陳男疑似想再次行竊,員警見機不可失,便衝入超商逮人,並在車上發現6瓶高單價酒類及燕窩禮盒等物品。
陳嫌到案後坦承偷車跟在超商偷酒,但對於車上的酒跟燕窩含糊其辭、交代不清來源,警方訊後將陳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呼籲如有店家受害,請盡速聯繫竹南派出所指認領回,聯絡電話:037-47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