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博士警官吸毒約砲遭活逮 二度認罪獲緩起訴
記者:張心 | 2021-12-22 13:10
刑事局前警官黎添來反毒有功卻被查獲吸毒,檢方處分緩起訴但須自費完成戒癮治療。(圖/翻攝畫面)
有博士學位且在警察大學兼課的前刑事局指紋辨識專家黎添來,今年3月揪網友開毒趴,被執行網路巡邏的「自己人」逮捕,當場查獲安非他命,黎添來認罪後獲緩起訴,高等檢察署認為仍有毒品來源的疑點尚待釐清,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後,今天再度將他緩起訴,條件為赴醫療院所自費戒癮治療。
據悉,黎添來現年52歲,中央警察大學60期鑑識學系畢業,任職於刑事警察局期間是國內指紋鑑識專家,也專精毒品研究,在警大鑑識學系研究所攻讀博士學位,畢業論文題目為《台灣地下工廠產製安非他命及愷他命之雜質剖繪》,2008年還被選為刑事局年度反毒有功人士,曾獲當時總統馬英九接見表揚。
不過,今年3 月他獨自到北市萬華1家旅館開房後,涉在房內將安非他命毒品加入生理食鹽水注射在體內,接著又用男同志交友軟體上網約炮,被松山警分局東社派出所網路巡邏時發現,黎男不知對方是自己人,還在言語中暗示「我有好東西」。
警員喬裝登門抓人,在黎男身上查獲安非他命2包、針筒2支等證物,黎男自知難逃法網,表明身分,被移送北檢後限制住居,刑事局也火速召開考績會,當晚就將黎男記兩大過免職。
檢方查明黎添來驗尿呈現陽性反應,黎男偵訊時也坦承吸毒,檢方考量他沒前科,並願參加替代療法戒治毒癮,同意予以緩起訴、支付公庫2萬元,並接受北檢觀護人18小時課程等社區處遇。檢方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後,高檢認為此案應優先施以醫療處遇,發回北檢續查。
由於檢方對黎男第一次緩起訴條件經職權送高檢署再議後,高檢署認為處分內容不妥,撤銷並發回北檢續查,黎男仍舊認罪也表明願自費戒毒,北檢今再度將他緩起訴2年,須自費到松德院區完成戒癮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