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規定演藝經紀人員須考證 港澳台皆適用
編輯:康瑀霏 | 2021-12-27 08:39
中國規定,包括台灣人在內的演藝經紀人員皆要考證。(示意圖/翻攝自百度)
中國文化和旅遊部,24日在官網發布,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文中規定演出經紀人員明年(2022年)3月起必須通過資格認定考試;同時,香港、澳門和台灣人民若想在中國大陸從事演出經紀活動也須遵守相關規範。
中國文化和旅遊部表示,為了加強演出經紀人員團隊建設和管理,同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特地發布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當中註明中國當局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制度,新修訂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共包括5章24條。
條文中指出,演出經紀人員包括個體演出經紀人和演出經紀機構中的專職演出經紀人員;演出經紀活動則包括演出組織、製作、營銷,演出居間、代理、行紀,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活動。
「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中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演出經紀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取得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演出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對演出經紀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升其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此外,演出經紀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思想品德修養和職業能力水平,自覺維護演出行業形象。
管理法條中除了規定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的組織形式,包括考試大綱、考試科目、考試試題等,亦包含考試合格標準與管理職責;此外,該考試將在全國統一實施,每年舉行一次,合格分數將於考試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布,再由文旅部統一核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
報考資格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
3、三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學歷
4、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另外,若因違反考試紀律等原因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者,以及因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規定,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人員,則不得參加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條文中表示,若有演出經紀人員違反上述規定,將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將依法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