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遭性侵致死…人夫慘坐冤獄17年 真相大逆轉「凶手是警察」
編輯:陳頡 | 2021-12-28 20:26
人夫遭控殺妻,慘坐冤獄17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大陸安徽省一名韓姓女子25年前在家遭人殺害,且生前有被性侵痕跡。當地警方認定丈夫于英生涉有重嫌,指控他因財務糾紛和死者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將其悶死,再剝去被害人衣物,製造出性侵殺人假象。不過,于英生矢口否認殺人,經過17年的上訴,檢警終於發現凶手另有其人,總算還他一個清白。
《九派新聞》報導,1996年,34歲的于英生和妻子生活在安徽蚌埠,當年12月2日,妻子在家中被人殺害。安徽省蚌埠市中區公安分局認為,于英生有重大犯罪嫌疑,於1996年12月12日將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蚌埠市中市區人民檢察院以于英生涉嫌故意殺人罪為由,批准逮捕。
蚌埠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于英生因2800元和妻子發生爭執,2人爆發肢體衝突,男方惱羞成怒,遂將韓女推倒在床,接著用棉被將其悶死,然後把死者內衣推至胸部、將外面穿的毛線衣拉平,並把屍體翻成俯臥狀,接著打開家具的櫃門、抽屜,將物品翻亂,製造家中被搶劫、死者遭到姦殺的假象。
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于英生死刑,緩期2年執行。于英生不服,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稱「妻子比我還冤,我要是死了就對不起她,也讓凶手逍遙法外,我給自己打氣,必須活下去」,所以他在拘留所期間,從不唱歌也拒絕穿囚服照相,堅持自己的清白。
案件纏訟17年後,終於出現轉機,安徽高院認為,于英生供述的部分情節,與現場勘查筆錄、屍檢報告、刑事科學技術鑑定等證據存在矛盾,且死者陰道及內褲殘留的DNA也不是他的,裁定被告殺人罪證不足,改判無罪。2013年11月27日,公安透過DNA比對,逮捕了交通警察武欽元,對方坦承性侵殺人,2015年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