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 王國材提「3修法方向」嚴懲⋯交通部列為最優先事項
記者:中國時報陳祐誠 、 黃婉婷 、 周毓翔 | 2021-12-30 07:10
為了遏阻酒駕,交通部長王國材29日提出三個修法方向,包括初犯致人死傷就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延長為10年、加重同車乘客責任罰款3000至1萬5000元等,強調交通部將盡速提出修法。(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
高雄市黃姓男子酒駕撞上過馬路的一家四口,造成母親死亡,父親與2個女兒重傷,酒駕再度引發各界嚴厲撻伐。為了遏阻酒駕,交通部長王國材29日提出三個修法方向,包括初犯致人死傷就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延長為10年、加重同車乘客責任罰款3000至1萬5000元等,強調交通部將盡速提出修法。
擬初犯即沒入車輛
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1至10月對比去年同期,酒駕死亡人數261人,較去年同期的239人增加22人,比例增加12.9%。王國材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19年4月才加重過酒駕罰則,前天他與相關單位開會,提出幾個修法方向。
第一,酒駕致人死傷,以前是累犯才會沒入車輛,未來考慮首犯致人死傷就要沒入車輛;第二,累犯定義是5年,但這次高雄酒駕黃男距離上次酒駕超過5年,法規上不算累犯,因此建議將累犯定義修為10年;第三,酒駕同車乘客處罰太輕,目前只罰600至3000元,未來考慮加重5倍,提高到3000至1萬5000元,宣示對酒駕零容忍。
王國材強調,酒駕是很嚴重的事情,交通部將列為最優先事項推動,但涉及跨部會討論,希望草案可盡快出爐。
林德福籲公布累犯姓名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日表示,預防酒駕重點在於人民應發自內心認為「酒駕是全民公敵」,唯有自律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反之則須靠外部力量,全台各警局在過年前會加強取締酒駕,期用他律手段讓無法自律的人遵守規定,呼籲參加餐敘的民眾,只要沾上一點酒就別開車,否則冒險只是害人害己。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昨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主張比照《動保法》、《勞基法》、《兒少法》,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藉此嚇阻酒駕,維護用路人安全。法務部次長張斗輝說,會進行相關研議。
林德福指出,近5年酒駕致死奪走1000多條人命,酒駕猶如馬路未爆彈,民意都希望能沒入酒駕累犯者的車輛,也建議修法對酒駕累犯者「鞭刑」,張斗輝表示,鞭刑通常在伊斯蘭教國家等,是可討論議題,會回去研議,並說酒駕刑度在2019年修法時,理由就提到酒駕致死可依殺人罪論處;至於是否沒入車輛,刑法雖沒放進去,但刑法的沒收可依個案決定,「會窮盡一切方法與防治措施」。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