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漆失竊險1/買iPhone13半個月被偷 「2年前賠過」竟成拒賠理由
記者:陳柔瑜 | 2022-01-02 06:00
蕭姓男子9月底以高價入手最新型iPhone13手機,並為愛機投保失竊險,但被偷時竟無法理賠。(圖/黃耀徵攝、讀者提供,ctwant合成)
蘋果iPhone13手機在全球持續熱銷,更是上月台灣最熱銷單機排行榜冠軍,保險公司看準消費者「視機如寶」心態而推出行動裝置險保單,主打針對意外損壞和竊盜損失等狀況理賠,本刊卻接獲蕭姓男子控訴,他9月底購買新手機,不到半個月就不慎遭竊,他立刻報警,保險公司卻推託拒賠,讓他難以接受,只好向消保官申訴。
「保險的時候講得多好又多好,理賠的時候卻翻臉比翻書還快。」蕭姓男子氣憤表示,他9月時手機合約到期,到神腦門市中的中華電信櫃台續約,綁定每月上千元合約,還另付約3萬元入手iPhone13手機,為給心愛的「小蘋果」保障,還在銷售人員推薦下,每月多花約300元加購安達行動裝置保險。
根據安達產險的廣告傳單,保險針對意外摔裂、泡水、輾毀、破損、竊盜和盜用損失都有理賠,每年意外損壞及竊盜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遭盜用或盜打的賠償限額則是5000元,理賠方式則包括原機維修,與消費者補貼部分費用後更換整新機。
蕭男提到,當時業務員講得頭頭是道,並再三肯定保險的便利和可靠,他連完整條約都沒看到就完成購買流程,原以為自己的手機就此多一層保障,真的出事時才發現業務說的竟都是話術。
「警察都開出竊盜三聯單了,保險公司卻認為不是被偷。」蕭男回憶,他10月7日清晨5時許騎機車去買菜,貪圖一時方便而將手機放在前方置物架中,他返家後3小時才想起此事,回去找時早已「不見機影」,他又急又氣、立刻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該處是監視器死角,並未拍到犯案過程,全案依竊盜罪受理並深入調查中,蕭男以三聯單向安達申請理賠,卻得到「不予賠償」的回應,公司拒絕的理由更讓他傻眼。
「保險公司說我2年前就賠過了不能賠,那幹嘛還要讓我保。」蕭男提到,安達認為監視器沒拍到犯嫌下手,無法證明是遭竊或遺失,且他2年前曾申請過理賠,應該知道相關規定而拒絕理賠,他的手機的確曾在醫院遭竊,但保費都有持續繳交,且這已經是新的保單,保險公司的推託之詞讓他難以接受。
蕭男不服保險公司決定而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中華電信和神腦公司都有派人到廠,安達卻以全案進入評議程序為由直接「請假」,根本沒派員參加,敷衍態度令他更為惱火,呼籲大眾在購買行動裝置險前睜大雙眼,不要花錢沒增加保障反成為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