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未歸一查竟陳屍公墓棺材內 意外揭發丈夫三角不倫戀
編輯:張羽緹 | 2019-11-28 21:05
王姓救難人員因情感糾紛命喪黃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2018年台中一名王姓救難人員和一名劉姓女子外遇,劉女的鄒姓男友得知後,多次和王男相約談判,但王男仍未罷手,於是鄒男便決定要教訓王男,卻不慎在過程中勒斃王男,並將屍體埋在南投市第九公墓。一審後判鄒男傷害致人於死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二審改依殺人等罪處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殯葬業擔任撿骨師的鄒姓男子,因不滿王男與劉姓女友有曖昧關係,多次約王男談判,要求他離開女友,但王男對此並不回應,於是他一氣之下決定給王男一個教訓。
2018年12月30日鄒男約王男到南投市第九公墓,以撿骨工具跟墳墓恐嚇王男,同日晚間又到王男家堵他,想再把他帶到墓地談判,但王男大叫,鄒男為免他人注意,用手肘猛勒王男5分鐘,直到他沒有反應才將他帶去公墓。
怎料抵達後才發現王男早已死亡,為了掩飾罪行,鄒男背著王男的屍體進入公墓,將屍體放入棺材內埋葬,然後開車離開現場。王男的妻子見丈夫遲遲未回家非常著急,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調閱王男通聯記錄、查詢基地台位址,找到公墓並開挖,才發現王男已經死亡且被埋葬。
法官一審後認為,鄒、王2人雖有感情糾紛,但難辨鄒男有預謀,因此依傷害致人於死罪、遺棄罪共判處他12年徒刑,然而台中高分院發現,鄒男在案發當日曾先勘驗埋屍地點,並準備埋屍使用的圓鍬、十字鎬、在墓地穿著使用的雨鞋,認定他確實預謀殺人犯案,所以撤銷原審判決,改依殺人等罪判他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綽號「火鳥」的王男生前相當熱心,投入救難工作20餘年,還是919救難協會的創始隊員,曾參與921大地震、88風災等重大救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