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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李鴻鈞前服務處主任張書維性騷擾女記者 事證明確偵結起訴
記者:謝中凡 | 2019-11-29 14:42
立法委員李鴻鈞前新莊辦公室主任張書維,今年2月與2名女記者在KTV唱歌時,對女記者伸出魔爪。(圖/翻攝張書維臉書)
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前新莊服務處主任張書維,今年2月請2名電視台女記者到西門町錢櫃唱歌喝酒,但過程中卻趁機不軌,被2名女記者控告性騷擾及性侵未遂,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妨害性自主》及《性騷擾防治條例》將張書維起訴。
據了解,張書維在今年2月22日一場與媒體餐敘後,之後將2名電視台女記者帶到KTV續攤,他先在包廂內對其中一位女記者上下其手,對方不堪騷擾,落荒而逃後,張又以喝醉為由要另位一位女記者送他到去汽車旅館,還稱送他進房後就能離開,不料,張卻趁機強脫女記者衣褲意圖性侵,最後因不舉才沒有得逞。
2名被害女記者向新北地檢署分別提告性騷擾及性侵未遂,經檢方偵查後,今天下午依法起訴張書維;而張書維則頻頻喊冤並在北檢反告2女誣告,已於10月28日開庭,尚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