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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規定「請假就扣年終」:颱風天強迫加班 員工崩潰:合理嗎?勞基法給答案
編輯:黃任強 | 2022-01-13 15:48
一般來說,公司都會發放年終獎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辛苦了一年,員工最期待的莫過於尾牙和年終獎金,不過卻有公司規定,只要請事假、病假、家庭照顧假等,就會扣錢,而且颱風天還強迫要上班,讓他認為不合理,因此發文詢問,引發網友一番討論。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系知識家》貼出某公司的公告,公佈自2022年1月起請假減發年終獎金異動,員工請事假、公傷假、家庭照顧假,請假一天減發年終獎金0.5天,病假、生理假,請假2天減發年終獎金0.5天(未滿2天不予計算),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者,年終獎金按比例發放。
而颱風天公司發布全面加班時,員工未到班減發年終獎金2天,曠職一天減發年終獎金3天,另外,公司發布全面加班時,無故不到班者,減發年終獎金一天。
網友好奇詢問:「如果公司公告這樣條例是合理的嗎?沒有董事長簽名!還有颱風天強迫員工加班!不加班扣年終獎金!」並表示只是幫忙詢問,不是他所任職的公司。
此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迴響,其他網友紛紛給出答案,「法令並沒規定一定要給年終獎金,就算公司要扣年終獎金 在你看來也是多得的一筆錢」、「合理…沒規定要發年終,如果你全勤,別人常礦職,年終都一樣…你怎想?」、「沒問題喔,因為勞基法裡面年終獎金不是薪資,就算不發也不違法」、「合理,勞基法只規定颱風天工作要發工資沒有說要發年終」、「年終屬於福利所以他愛怎麼扣就怎麼扣」。
據了解,年終獎金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勞基法並無規定其發放要件、標準及方式,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或訂於工作規則,因此是否發放年終獎金,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