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大騙票2】申請4個月沒下文 漁二代:聽得到 吃不到
記者:吳婉瑜 | 2019-12-02 06:37
養殖漁業是人力密集的產業,如今面臨人力不繼的窘境,漁獲作業往往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力勉力撈捕。(圖/黃耀徵攝)
我國農業缺工問題已久,今年上半年終於通過引進農業移工相關法規,由農委會負責執行,並由農會、漁會等農業有關的非營利組織做為調派團體,農民可向當地的農漁會申請,不過本刊實地走訪全台第二農業大縣屏東縣,卻有農漁民抱怨農業移工根本是「聽得到但吃不到」,向漁會申請後苦等4個月,卻遭「已讀不回」。
本刊實地走訪龍膽石斑魚養殖重鎮屏東縣枋寮鄉,年約28歲的「漁二代」阿達告訴記者,他家魚塭面積廣約一甲,本應僱工15人,但都只能僱到5人;他每天清晨四點就得起床、五點上工,夏天還得忍受屏東動輒攝氏35度以上的高溫,當地根本沒有年輕人願意投入,曾經有應聘的員工還沒幹完一天就離職,因此缺少的人力就靠他和父親兩人,全年無休來填補。
阿達得知政府這項農業移工政策,喜出望外認為自己應該出運了,他從七、八月嘗試提出申請耗了將近4個月,直到十一月初終於死了心,因為林邊鄉漁會聲稱要幫他轉給其他單位,接著一直沒有下文,阿達無奈地說:「農業移工就像每逢選舉就會呼一次的政治口號,總是「聽得到、吃不到」,民眾認清這些『空頭支票』,選後就不了了之!」
本刊記者以「漁民」身分向枋寮鄉漁會探問申請移工,對方直接回答:「沒有這項業務?。而林邊鄉漁會推廣部承辦人員更直截地說:「我們沒有這項申請啦!」萬一這些移工後續沒人僱用,農漁會便要自己負擔費用,承辦人員更抱怨:「當時就向上頭建議,何不乾脆讓農漁民直接向跟仲介單位申請?」
對此,農委會輔導處農業人力發展辦公室執行秘書蔡佩君說明,農業以季節性缺工為主,因此採用派遣方式讓人力達到最高效率,試辦期間以農業、漁業、合作社等與農業有關的非營利組織做為調派團體,因此,農漁會要負擔雇主責任,派不出去的移工便要自己養,因此精算後認為可行的單位才會向農委會提出申請,萬一鄉鎮農漁會未受理移工申請,農民可以找縣級農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