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完冒充警察「要來抓妳」殺價又硬上 前科男性侵援交妹下場曝
記者:陳孟萱 | 2022-01-20 10:49
南投1名男子與女網友相約性交易,竟冒充警察「要來抓妳」,白嫖2次不給錢遭提告,三審判3年2月定讞。(示意圖/翻攝Pixabay)
南投縣1名孫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花(化名),相約到摩鐵性交易後,孫男突然表示「我是警察,要來抓妳!」,不過因他已經「做了」也會有事,因此要小花「算便宜一點」,事後小花不甘心被白嫖2次提告。法官認為,19年前孫男曾假冒警察性侵,卻一犯再犯,判他3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昨(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2019年5月間,孫男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小花,2天後即約砲,孫男開車載小花直奔摩鐵進行性交易,2人發生性行為後,正當小花穿回內衣褲,孫男突然說「我是警察,要來抓妳!」,更謊稱「我的對話紀錄在警局有備份,我也有做了,也會有事,能不能算便宜一點,我回去會把紀錄刪掉」等語,他還命令該小花不准穿回內褲,若穿回去馬上「叫同事來抓妳」。
小花嚇得不敢反抗,只能任孫男再次性侵得逞,事後小花不甘受辱,被白嫖2次,用LINE跟友人抱怨此事,友人認為孫男不是警察,小花於是報警提告,警方循線將孫男逮捕。
出庭時,孫男一開始不承認犯行,後來才坦承假冒警察白嫖,法官認為,孫男不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決定權,為滿足一己之私慾,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壓迫告訴人性自主意願,並造成其心理及精神上的痛苦,一審判他3年2月徒刑。
另外,孫男被查出19年前也曾假冒警察,並恐嚇網咖少女,檢方認為,孫男一犯再犯,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加重刑度。孫男辯稱,自己必須扶養未滿3歲幼兒,加上他允諾賠償30萬元,順利與小花達成和解,建請法院減輕刑度,但二審法官仍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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